近日,海南省药监局印发《海南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建设方案》(下称《方案》),部署开展建设工作,以深入推进“两强两促”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方案》围绕诚信经营和产品安全合法、来源可溯两大内容,制定了示范单位在人员管理、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4个方面的标准和必做、禁做清单。
《方案》明确,2023年在全省建成首批50家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包含化妆品专营店、超市、免税店、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酒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
海南省药监局表示,开展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品牌建设,有效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和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