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消息 为最大限度满足省内户籍群众居民身份证就近办、方便办的业务诉求,海南省公安厅决定自5月15日起,调整优化海南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有关业务流程。
调整放宽省内异地证通办范围: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含首次申领)通办范围由此前的“跨市县”调整放宽至“跨所”暨省内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在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申领居民身份证。急需用证的居民可在完成受理后直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简化省内异地证申办所需材料:对于群众在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再要求提交居民就业、就学、居住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