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县公安局通报了近期开展“扫诈1号”专项行动中的系列典型案件

2023-03-16 15:24

来源:未知 作者:生

  “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涉嫌违法犯罪,要警惕!”3月15日,屯昌县公安局通报了近期开展“扫诈1号”专项行动中的系列典型案件。根据通报,截至目前,该局共依法刑事拘留28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及电话卡犯罪嫌疑人。

  其中,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颜在酒后出于“朋友情谊”出借一张银行卡给他人非法使用,并帮助转移涉案资金。经查,陈某颜出借的银行账户涉及2起案件,涉案资金39400元。2023年2月28日,陈某颜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屯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9月5日,犯罪嫌疑人钟某为获利将一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非法使用,并帮助转移涉案资金。经查,钟某出租的银行账户涉及3起案件,涉案资金41168元,钟某从中非法牟利2300元。2023年2月18日,钟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屯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光为获利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伟出售银行卡给他人非法使用。经查,陈某光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出售期间支付结算流水高达172万。陈某光非法获利580元,李某伟非法获利3700元。陈某光、李某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分别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3月9日被屯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屯昌警方提醒:非法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及微信、支付宝、QQ等第三方支付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勿以身试法。上述行为不仅会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自身也将会被记入信用记录、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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