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地方法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若干规定》明确,未在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最高罚款5万元;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最高罚款50万元。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起,我省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文身服务场所或者开展文身服务活动。(记者林鸿晖)
学校周边直线延伸200米范围内禁设文身服务场所
《若干规定》强化源头管控,以“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为切入口,从明确禁止性行为、理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从严设定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
一是明确禁止性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文身服务场所或者开展文身服务活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二是明确文身服务机构的提示义务和合理注意义务。规定文身服务机构应当在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提供文身服务时,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三是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别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民政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指导职责。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针对未成年人文身乱象需要依法整治、重典治乱的现实需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对“未在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两种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将立案查处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监管和指导等工作。
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或审批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需要文身服务的人员,应当核实其为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后,方可提供文身服务;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严格规范落实《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对“未在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若干规定》规定的义务,依法开展文身和去除文身服务。
这种违法行为将严惩,停业整顿+吊证+最高罚50万元
近年来,文身出现“低龄化”现象,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容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就业和生活,甚至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风险点,可谓是“一时酷、一生痛”。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引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持续加大普法宣讲,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工作,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
此外,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执法,加强对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业和场所监管。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行为但拒不改正的违法经营者,除了责令其停业整顿和予以罚款,还要将其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其相关违法失信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和向社会公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另据记者了解,《若干规定》明确,未在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由相关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对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方声音
家长:给未成年人保护上了把“安全锁”
“非常支持”“一些青少年盲目跟风文身,想参军都难”“虽然我文身,但不建议未成年人文身”……不少受访家长对“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规定表示支持,部分家长希望新规能够严格落实。
“我的孩子从小活泼好动,对很多事物都抱着强烈的好奇心。”海口市民李女士(化姓)认为,文身应是成年后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而不是心智尚不成熟,因一时冲动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不仅影响孩子身心健康,被社会标签化,将来还会影响应征体检乃至就业,后悔莫及,“《若干规定》的出台不仅能规范文身行业发展,而且还能为未成年人保护加上一把‘安全锁’。”
行业人士:有利于促进文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文身协会海南省分会会长顾政新介绍,目前,仅有10多家文身店加入海南省分会。对于入会文身店一直要求“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严格落地实施,不仅能引导促进文身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健康有序,还能杜绝给未成年人文身的情况出现。”
“当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受各种因素影响冲动文身时,作为文身行业的从业人员加以制止,能避免其因冲动文身对未来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顾政新表示,文身深浅度、颜色、面积、师傅技术等不同,文身清洗速度也不尽相同,最快也需要4个月,“除了文身店和相关部门外,家庭教育也很重要,作为父母要多关心孩子。我曾遇到一个来洗文身的未成年人,十三四岁就文身,孩子快中考时家长才发现。”
律师:《若干规定》让相关部门执法有法可依
对于《若干规定》的出台施行,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长期以来,关于“禁止向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的法律依据不明确、规范不健全,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缺乏强有效的监管,导致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情形时有发生,而且此类问题愈发突出,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风险点。
刘鹏称,此次《若干规定》的出台施行,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填补了此前该类问题的规范空白。在执法上,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让行政机关在监管上有法可依;在效果上,对行业服务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将进一步规范文身服务行业,从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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