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启动2022年度海南省药物研发服务平台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9月25日前在“海易兑”(https://hqzc.wssp.hainan.gov.cn)系统按要求填写表单,上传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此次奖励对象海南省药物研发服务平台,指开展药物非临床试验研究机构(GLP)、临床试验机构(GCP)、委托合同研究机构(CRO)。其中GLP、GCP机构须取得国家药监局或海南省药监局颁发的资质证书,CRO机构指为生物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等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服务范围包括药物筛选及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认证及咨询等服务,且申请补贴的年度,上述列明的合同研发服务收入须超过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50%(暂未开展业务的除外)。
奖励标准方面,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平台,新建(扩建)补贴按新建(扩建)软硬件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软硬件投资指年度直接用于与药物研发相关的平台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场地改造、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软件购买等。
此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平台为与其无投资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年度服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服务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服务金额指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产生的直接收入。
此次平台奖励适用于《海南省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又适用于海南省现行其他扶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扶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平台服务的相关开支,不得用于企业的开办费用、生产经营场地的购置或租赁开支、广告和销售费用、行政办公等开支。
申报条件方面,要求平台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平台申报时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规程,建立了开放的服务机制;原则上平台软硬件投资额应纳入海南省统计。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9月25日前在“海易兑”(https://hqzc.wssp.hainan.gov.cn)系统按要求填写表单,上传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相关单位受理后将先后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审定、公示等环节,最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